关于组织申报闽侯县教育科学研究 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

时间:2018-09-17 11:21

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

侯校[2017]106号

关于组织申报闽侯县教育科学研究

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

各中学、学区,实小、特校、实幼,各民办学校:

为服务我县教育事业发展,促进教育科研发展,根据闽侯县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开展闽侯县2017年度课题的申报、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 课题研究提倡针对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,并具有本县或本校特色。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,起始时间为立项通知下发之日。

2. 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需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,对教科研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。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称。课题主持人限报1课题,主持县级以上(含县级)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;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(含2个)课题;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,参与人数不超过14人。

3.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
二、申报时间与程序

1.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-1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 申报者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:《闽侯县教育科研课题评审申请书》一式3份、《课题研究设计与论证报告》1份(均用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),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1份。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。邮件主题为“2017年度课题+单位名称”。

3. 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。本年度,各学区报3项(适当考虑幼教课题比例);中学每所学校报2项(学生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每所学校报3项)。课题申报材料报所在学校初审,各校择优确定上报课题,填写汇总表,并将上述材料报送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。

4.教科室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立项结果统一发文并公布。

三、课题结题基本要求

1.扎实开展课题研究,过程性材料完整,每学期至少开展二次全组集中研究活动。

2.提交的研究成果材料需包含研究报告、研究论文、案例集等,其中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县级以上(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主办)交流汇编或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,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。

具体事宜请联系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。

联系人:陈娜(中学),联系电话: 22985184;黄翠雅(小学),联系电话: 22985214;肖玉珍(幼教),联系电话:22060408  E-mail:jxxjks@126.com

附件:1.《闽侯县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

      2.《课题研究设计与论证报告》

3.《闽侯县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》

 

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

抄送:教育局